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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召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

来源:长春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12-15

  12月14日,长春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会议,通报市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讨论审议10个县(市)区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王长久主持会议并讲话。

  王长久指出,全国全省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市县两级党委高度重视,各级党委书记把责任扛在肩上,当好“施工队长”,纪委担好专责,发挥“施工队”作用,相关成员单位高度负责,密切协作,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有效履行职责,抓好组织实施,推动全市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迈出坚实一步。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站位,对中央和省委规定的动作既不能跑偏走样,也不能打折变通。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推进改革的过程作为向核心看齐的过程,做到思想统一、悟透内涵、工作协调、方向一致。

  王长久强调,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任务。当前,县(市)区监委会组建在即,要突出抓好选举工作,确保按时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要突出抓好机构设置,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确保纪检监察职能高效行使;要突出抓好组建挂牌,在《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确保监委会组建完成即可挂牌;要突出抓好线索移送,做好案件和线索的移送和分配,保持工作的连续性;要切实推动全面融合,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合编、合心、合力。

  王长久要求,要强化担当意识,推动责任落实。层层夯实责任,级级担当负责,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全过程领导”;党委书记作为“施工队长”,必须始终站在改革一线,亲力亲为、总体指挥;纪委要当好“施工队”,为改革准备好“泥瓦石料”,精心组织好“施工”;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分工协作落实好我市改革试点任务,确保把“蓝图”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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