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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顺利产生监察委员会

来源:长春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12-23

  12月23日上午,在农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经过法定选举程序,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崔博同志全票当选为农安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并面对宪法庄严宣誓。同日下午,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经过情况介绍、人员见面、投票等程序,王洪武、赵光宇2名同志被任命为县监委副主任,黄庆赫、仉秀阳、郑洪宇、徐景文4名同志被任命为县监委委员。这标志着农安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从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到县监察委员会正式组建完成,这一个月里,农安县严格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一个步骤一个步骤、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推进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紧锣密鼓抓筹备。农安县委高度重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坚持精准对标,成立了农安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了《农安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晰了改革具体要求,倒排工期,把时间精确到每个节点,把任务细化到每个环节,把分工分解到每个单位,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人,牢牢把握关键环节,认真研究困难问题,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优质高效推进。

  稳步推进抓落实。坚持高位推进,县委书记韩明玉扛起主体责任,紧盯时间节点,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当好“施工队长”,9次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4次召开县试点工作小组会议,5次调度组建、人员、编制、办公用房等改革事项,逐项研究逐项解决,确保稳步推进。县纪委履行专责,协助县委牵头抓总,县纪委书记崔博同志3次主持召开县纪委常委会,7次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掌握省、市纪委关于改革试点工作的政策要求,全面抓好改革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同时,分兵把口,县人大、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编办都积极配合,为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落实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农安县监察委员会产生的当日,县纪委县监委随即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人员转隶和办公用房问题,确保改革试点工作迈出更加关键的一步,向中央、省市交上一份优异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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