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我没有认真落实管理制度,对一些审批事项不审核、不把关,导致下属滥用职权违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作为分管领导,我监管不力,愿意承担责任……”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贵州省三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所长王某懊悔不已。
2016年1月,三都县纪委接到举报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问题。三都县纪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展开调查。
经查,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三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所工作人员潘某(另案处理)利用职务之便,在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认可证》、测绘报告、验收报告,也没有领导审批的情况下,违规为杨某建设的房屋办理了23本《房屋所有权证》,造成不良影响。
没有经过审批就可以办理房产证,监管形同虚设。身为房管所所长的王某,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房产证办理程序把关不严,对此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6年9月,经三都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下属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出了问题领导是要担责的。”三都县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键在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敢于较真碰硬,抓早抓小、抓常抓长,以强有力的问责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失责必问的信号,推动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贵州省黔南州三都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