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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久:“立查惩改”整治“四风”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发布时间:2017-12-25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吉林省长春市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强化正风肃纪,狠抓“立查惩改”,一刻不停歇地整治“四风”问题。

“立”:明规立矩,铺设正风肃纪高压线。“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既立规,不可反。一要坚持解决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督促相关单位堵塞漏洞,健全完善制度措施。细化量化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做到具体化、规范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刚性约束力。二要坚持发现问题与健全完善制度相结合,对已经暴露出的问题加强研究,对易发多发的问题进行预判,从顶层设计上体现制度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形成管用的制度措施。三要加强对新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有关纪律规定的宣传教育,开展“以案释纪”警示教育,用制度的“笼子”挡住不老实的手脚、净化不正确的思想,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查”:持之以恒,架起动辄则咎监督网。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一刻不能放松,半步不能退却。一要守住节点集中查。盯住传统节日、关键节点,实施综合整治,开展大密度、高频次的监督检查。二要突出重点深入查。扎实开展婚丧嫁娶敛财风、变相公款吃喝风、吃拿卡要衙门风、乱发节礼补贴风等“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要驻点体检全面查。抓“全面”、撒“大网”,全覆盖、全视角地盯住全体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驻点巡回式“政治体检”。四要带着问题精准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加强“三公”经费支出、党员干部出入境等情况的动态监测,精准发力,强化威慑。

“惩”:从严执纪,筑牢抓早抓小拦洪坝。发挥惩的威力、严的效力,坚持“五个严惩”,即对不收敛不知止、纠而又犯,明知故犯的一律严惩;对耍花招、玩花样,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严惩;对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的一律严惩;对授意、默许、纵容“四风”问题的一律严惩;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严重问题的一律严惩。对没反映、没问题的党组织或干部,注意了解情况,开展定期约谈;对有反映、没问题的,及时谈话提醒;对有反映、有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实施长春市纪委关于对市管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的实施办法,勤敲打、早提醒,抓早抓小重预防。

“改”:精准施治,用好严肃问责撒手锏。抓好整改是从根本解决“四风”问题的关键所在。强化整改,精准施治,做到查一人规范四邻,查一事整改一域,查一案问责一片。一要落实责任抓整改。明确整改第一责任人,建立跟踪整改台账制度,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实施动态管理。二要强化措施抓整改。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限期督促整改。三要严肃问责抓整改。对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干部,按照“第一责任、直接责任、一岗双责”区别对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态度不认真、有错不改、我行我素或其他问题的,从严从重问责到底。启动新一轮巡察和监督检查,以严格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王长久 作者系吉林省长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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