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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聚焦中心“一快三创”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长春市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7-08-11

  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长春市朝阳区深入贯彻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县市区巡察工作要求,坚持快速部署,创新思路、创新模式、创新经验的“一快三创”工作思路,聚焦重点、突出难点、紧盯节点,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不断推进区委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日前,对11个党委(党工委、党组)进行了巡察,共发现该共性问题10个,个性问题28个,目前移交问题线索7个,效果较为明显。

  一、“起步”加压催生动力,巡察工作快速部署到位

  坚持用行动说话,不等不靠。朝阳区迅速落实省委、市委巡察动员会议精神和要求,提出了传达精神要快、落实要求要快、形成方案要快、展开巡察要快的“四快”要求,积极推进巡察工作全面展开。一是组织机构成立快。在市委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不到一周时间,朝阳区就研究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巡察工作开展研究和部署,并立即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起巡察办的职责,开展工作。二是巡察方案制定快。巡察机构成立后,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制定《朝阳区2017年度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做到目标指向明、任务重点清、思路打法新,突出“两个责任”、突出党的建设、突出项目巡察,措施具体、方式全面、要求严格、组织有力,为开展巡察工作打牢基础。三是人员到位快。根据巡察方案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方案确定当天便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通知相关项目单位、业务职能部门、财政局和纪检监察室,迅速抽调人员成立了巡察组,熟悉工作方案、熟悉巡察内容,迅速投入工作,向全区巡察对象下发了巡察工作预通知。四是巡察展开快。5月16日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分工、提出要求,当天下发正式巡察通知,5月17日巡察工作全面展开,实现了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提出的4月定方案、5月见行动的总体要求。

  二、“条”“块”结合,创建巡察工作新思路

  充分发挥全区各业务职能部门作用,与区委巡察组有机结合,朝阳区第一轮巡察创建了“条”“块”结合新思路。一是以各业务职能部门自查为“条”,着重突出专业巡察。要求全区重点业务职能部门,对分管领域特别是扶贫、惠农领域的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全面系统检查,并及时上报阶段性和综合性检查结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针对专业检查情况,在第二轮巡察时重点进行抽查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对于报告不实、检查不力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截止目前,全区涉及扶贫救助、惠农惠民的9个单位全部按时递交了《专项检查方案》,其中工会、民政、农业等3个部门已经完成了初步检查,并递交了检查情况报告。二是以全区11个镇(街)的巡察为“块”,着重突出综合巡察。针对各街镇党委、党工委工作范围广、涉及部门多的特点,重点突出政治巡察,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包括“两个责任清单”、廉政建设责任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廉政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突出党的建设巡察,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内两项法规”,提升基层党员队伍建设水平,促进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提档升级;突出作风巡察,推进作风建设,包括各项经费使用、津补贴发放、落实八项规定等方面情况;突出专项巡察,推进项目建设,重点是项目落实和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软环境”方面的问题。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发现传达上级精神效果不好,制定“两个责任”清单不具体,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等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4个;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做表率、当先锋、筑堡垒”活动有关制度执行不扎实等党建问题3个;个别工作人员工作纪律遵守不好,有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等作风建设方面问题17个;有关财务管理不够规范等其他问题3个。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11个,切实形成压力传导,压实巡察效果。实践表明,“条”“块”结合思路,以条为线,突出专业性,以街镇为面,突出全面性,实现线面有机融合,能够切实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1+1+N”,创建巡察工作新模式

  为有效解决巡察工作专业人才少,临时抽调人员多,经验相对薄弱问题,朝阳区在巡察工作中首次采用“1+1+N”融合编成理念,创建巡察工作新模式。“1+1+N”中的第一个“1”是指牵头力量。主要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构成。主要抽调区纪委党风室、区委组织干部监督室、区监察局等相关人员组成,在人员配备上最大程度地围绕巡察重点,贴近巡察内容。“1+1+N”中的第二个“1”是指专责力量。主要是根据区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各自联系单位的不同,在巡察中由相应的纪检监察室提供的支持力量。做到边巡察、边初核、边立案、边审查,同步跟进,提高效率。如:在查处前进街道个别工作人员长期未上班的问题上,区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进行了初核,当天巡察组完成线索移交,第二天纪检监察室结合该问题对2名科级党员和1名科员党员进行了立案,大大缩短了线索搜集、整理、移交的时间。“1+1+N”中的“N”是指骨干力量。根据巡察内容,抽调区财政、审计、农业、民政等相关部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财政、审计、农业等专业部门人员的进入,能够极大的弥补巡察工作组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使得在巡察工作中能够更加快捷的找出问题,深层次的挖掘问题,专业的解答问题,有效解决找不着、理不清、说不透等问题和矛盾。截止目前,在第一轮查找出的29个个性问题中有21个是由财政、农业等专业部门的人员发现的,占比达到72.4%,效果非常明显。通过强有力的人员配备,形成明晰的巡察责任体系,确保组织协调、检查走访、情况综合和督办落实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多措并举同步推进,创建巡察工作新经验

  在运用新思维、采取新做法的同时,朝阳区坚持开展巡察与总结经验同步进行,不断积累好做法、好措施、好经验,切实为巡察工作提供强劲的动力支撑。一是“三线”并进,强化巡察工作效力。第一线,各单位专项检查首先开展,突出对国家的扶贫、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全面开展检查,实施“专项体检”。第二线,重大项目检查及时跟进。落实市委关于“三督”促“三抓”通知精神,与市委巡察大项目工作在内容上形成联动,突出对旧城改造、伊通河综合治理、朝阳区中医院、两个学校改造等4个全区重点项目的检查,实施“项目体检”。第三线,综合工作巡察全面推进。由区委巡察组按计划分批次围绕“两个责任”、基层党建、作风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巡察。“三线”并举,同时推进,形成了巡察工作的立体化布局,为快速压实责任,强化巡察力度提供了前提和保障。二是灵活运用方法,强化巡察工作效果。巡察工作中注重采取多种方式同时运用,在运用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等基本方式方法的基础上,注重抽查检查,不定点、不定人、不定时间,随机进行抽查;注重入户走访,不打招呼、不唯汇报、不唯数据,切实通过入户调查,掌握各项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注重群众举报,打破巡察工作查完即走的思维,要求各单位的巡察公告张贴时间延长为一个月,切实扩大群众的知晓范围,为保障更多的群众了解巡察工作和举报发现线索提供有效保障。三是发掘基层经验,强化巡察工作效能。注重发现和发掘基层党组织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区发改局灵活运用“微信”平台开展网上人员签到、网上统计出勤、网上讲评评比,效果明显;区财政局,紧密结合自身业务,针对财政资金监管、重点岗位防控、重大项目采购等构建起财务内控机制,实现对资金的刚性约束;南湖街道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定3级170多个风险点,实现了对重点岗位、重点业务、重点环节的有效监控。

  巡察工作对县市区而言,还是新鲜事物,还没有形成成熟、稳定、配套的工作理念、措施和方法,朝阳区将在省委、市委、区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不断探索、积极实践,注重总结、积累经验,切实推进巡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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